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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mzj/2021-0000033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6-22
 文  号  临民函〔2021〕3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政府购买专项社会服务支持志愿服务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政府购买专项社会服务支持志愿服务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2021-06-22   作者: 点击数:  

朱孟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购买专项社会服务支持志愿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关心支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民政等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市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益事业取得显著进步。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大力推动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通知》(临民〔2019〕60号)、《关于充分调动民政资源进一步加快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通知》(临民〔2019〕62号)等文件,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志愿服务合力,推动志愿者注册工作。自2019年以来,连续印发5期《关于全市志愿者注册情况的通报》,让各县区之间看到差距,认清形势,互学互鉴,迎难而上、全力加快志愿者注册。全市实名志愿者注册人数从2019年的不足47万人,增长到现在的167万人,新增注册人数达120万人,提前并超额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志愿者注册数量达到辖区常住人口13%”的目标任务,志愿者注册总数和新增数均位居全省前列。二是规范志愿服务正规化开展。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指导志愿者、志愿服务团体、民政系统志愿服务管理部门依托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推动实现志愿服务正规化、信息化。加强《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的宣传和学习,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2021年4月份,圆满完成了山东省民政厅领导对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的检查调研工作,受到省厅领导的肯定和好评。自今年4月1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上线运行以来,高标准抓好新旧系统衔接各项工作,指导志愿者、志愿服务团体、管理部门三个层级第一时间学习使用新系统,熟练运用新系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断线。积极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标识工作,圆满完成上级“每百万人口标识志愿服务组织数达10个以上(含)”的考核要求。三是做好志愿服务保障支持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赠险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报送疫情防控志愿者安全保障情况的函》《关于推荐抗击疫情最美志愿者的通知》等文件,统筹为全市疫情防控志愿者安排中国人寿捐赠的专项保险3600份,关心关爱防疫志愿者健康;征集先进抗击疫情典型事迹,并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临沂市抗击疫情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先进典型名单的通知》,宣传表彰24名“全省抗击疫情优秀志愿者”,16个“全省抗击疫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200名“全市抗击疫情优秀志愿者”,60个“全市抗击疫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政对志愿服务工作的资金投入不足。截至目前,省以上财政没有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志愿服务工作发展,我市缺乏财政用于支持志愿服务发展的经费,导致政府购买专项社会服务支持志愿服务力度不够,也缺乏对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保障投入,一定程度制约了志愿服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下步打算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发展。进行财政预算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列支扶持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发展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资助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培训,促进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临沂市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临文明办〔2016〕42号)规定,“要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已将志愿服务经费纳入市级部门预算,安排预算资金,用于补助志愿服务组织活动经费。市财政局也将在财力允许范围内,多方面筹措资金,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拓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事项范围,进一步支持志愿服务发展。

二是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社区购买公益社会组织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通过补贴或者扶持的方式,链接社会公益服务组织,引进专业人才参与社区事务管理,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这一目标。

三是持续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抓好《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的贯彻落实,抓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本的推广使用,提高使用率和普及度,督促做好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证明出具等重点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志愿服务事业的关心,欢迎您继续监督、关注和支持临沂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临沂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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