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段友清、陆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临沂是人口大市、养老大市,截至2020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6万人,占总人口的19%,已成为全省老年人口第一大市,老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程度日趋严重。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尤为重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服务发展,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打造乡村振兴“沂蒙样板”,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实现转型升级、高质发展。2020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并在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获得追加奖励。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日臻完善。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和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强力推动。市人大将《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计划,为养老服务发展和监管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级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为养老服务发展打下坚实政策基础。市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配套文件32个,在土地保障、资金扶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二)养老服务扶持力度不断增强。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市直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在资金扶持方面。各级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财政配套力度,确保地方留成福彩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市级财政列支2100万元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大对上争取,临沂凯旋智慧健康养老中心、临沂同仁老年托养中心获国家发改委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资助。三是在土地供应方面。将各类养老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2018年以来共安排土地指标741亩,保障了31个重点养老项目建设。四是在人才培养方面。参与修订《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深入推进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近年来共培训养老管理、服务、评估人员和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3万余人次,市级财政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护理员培训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补助制度,市级财政对中级养老护理员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国赛,获全省团体二等奖、第三名;获全国个人特等奖1次、一等奖1次。
(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优化。一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联合自然资源、住建等4部门印发《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使用办法》,开展社区养老设施清查整治,严格落实“四同步”机制。二是实施“互联网+养老”。市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利用12349服务热线,整合家政、物业等服务组织,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医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构筑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目前服务平台已覆盖12县区,全市购买服务人数2.3万人次。今年,选择兰山区和兰陵县,与市建行联合打造集服务、统计、监管于一体的省级安心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试点,进一步提升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和利用率,下步将向全市推开。三是开展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选择费县等6个省重点扶贫县先行开展试点,打造“幸福院+周转房”集中居住养老模式,争取省级资金4018万元,市财政列支奖补资金100万元。共建设新型农村幸福院1045套,目前全部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颁布《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进一步落实金融、土地、规划、税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培育发展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不断降低市场主体的运营成本,增加市场主体的收入来源,着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多质优、价廉、可持续的产品与服务。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根据《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出台市级配套补助政策,加大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补贴力度,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年内免费培训养老院院长150人次、养老护理员5800人次、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330人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同步开展膳食营养、心理咨询、老年康复、健康照护、能力评估、消防安全等其他养老服务相关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临沂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