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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mzj/2021-0000045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7-11
 文  号  临民函〔2021〕4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解决孤贫儿童精准帮扶教育问题的议案的答复

关于解决孤贫儿童精准帮扶教育问题的议案的答复

2021-07-11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徐军、韩来社、李公峰、刘维英、李学博、毛会涛、钱迎伟、王景连、王士岭、张贵民、朱呈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孤贫儿童精准帮扶教育问题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维护好孤贫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民生大事,对贫困儿童特别是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要给予特殊关爱,扎实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的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孤贫儿童心灵关爱和帮扶教育工作的支持。目前,我市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明确乡镇民政办监管职责,全市镇街及自然村全部设立农村留守儿童乡镇督导员和村(居)主任队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68名乡镇儿童督导员,4416名村居儿童主任。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将全市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对儿童关爱实行建档管理,定期培训,建立了工作联络群,确保了关爱和服务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合孤贫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和容易出现的心理问题,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重点对孤贫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回应心理困境诉求,加强情感交流。通过主题班会、团日队日等多种方式加强品德教育,逐步克服粗习、陋习和恶习,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高度关注孤贫儿童存在学习困难、厌学等问题,以班主任为主导,组织学科教师、德育教师、心理辅导教师及送教上门教师共同参与,做到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让他们获得集体关爱,增强自信心,找到自我价值,快乐成长。

二是营造孤贫儿童成长的“软环境”。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关爱孤贫儿童的相关政策,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孤贫儿童保障政策的知晓率。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等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生存面临困境的儿童及其家庭实施临时救助。要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资源,扎实做好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孤贫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坚持儿童权益优先,实行属地管理,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对重点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报告、随时解决,切实维护好孤贫儿童合法权益。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相应生活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实现“应养尽养、应保尽保”。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夯实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阵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力量,提升在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转介服务等方面专业化服务水平。

市教育局印发《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关爱工作的通知》,落实控辍保学及劝返复学责任制,实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失学辍学联合劝返、依法强制入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做好动态监控,确保孤贫儿童不失学、不辍学。

通过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以乡镇寄宿制学校寄宿条件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设施配备为重点内容,明确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设备设施配备内容、规模。积极建议推广单县建设博爱学校的做法,改扩建1所特困儿童、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

四、建立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2021年6月1日,国家发布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市于2021年7月正式成立临沂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儿童工作具有责任大、风险多、敏感度高等特点,容易触及社会道德底线,需要建立健全专业的儿童工作人才队伍。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儿童服务保障体系,借助临沂市孤贫儿童志愿者服务团,壮大儿童关爱服务队,进一步摸清孤困儿童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营造关心关爱孤贫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临沂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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