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长期照护服务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提案中提及的“健全长护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建议答复如下:
长期护理保险是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的有效解决方式,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的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目前,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126处,其中长护险定点机构43处,占比34.4%,在全面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减轻机构家庭照护负担中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国家、省级资金使用要求,2024年出台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等,对符合条件养老机构(含长护险定点机构)的床位建设、改造提升、运营等项目进行奖补。二是智慧赋能护理服务。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推动各类养老服务平台资源整合,为长护险服务机构提供智能管理平台。引进北京“乐老汇”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智慧养老服务运营平台,打造一体化养老服务综合体,将24.8万名老年人、7家长护险定点单位纳入平台,通过智慧平台统一订单管理、维护,推动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一体化融合发展。三是强化部门协同推进。2024年,省医保局联合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要有效协同民政、卫生健康等领域养老服务政策,稳步扩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护理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养结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市民政局也将配合医保部门出台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协同推动全市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四是全面提升护理服务水平。为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护理技能水平,市民政局等1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孝善临沂”养老品牌建设 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临民〔2024〕13号),从人才建设筑基、畅通引入渠道、打造优质环境、支持稳岗就业等4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推进措施。同时,2024年列支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为从事机构、社区、居家照护的护理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护理、心理照护、社工服务等内容,确保岗前培训率达100%,全面提升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为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养结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有效扩大保障范围。同时,配合医保、卫健等部门,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推广工作,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了解、使用长期护理保险,切实发挥好减轻参保者照护负担及经济负担的作用。二是完善协同推进机制,整合家庭病床、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签约医生等现有服务资源,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机构护理服务资源融合发展,并通过智慧平台,实现护理服务的有效衔接,为参保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和生活照料等整合服务。三是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整合人社、民政、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全面提升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护理知识和照护水平。同时,积极发挥智慧平台监管作用,完善服务过程监管机制,确保服务质量,为参保老年人提供多层次、个性化护理服务。
最后,此复如有不妥,敬请指正,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临沂养老服务工作。
临沂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