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磊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在设施建设、智慧养老、人才培养、社会参与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工作如下:
一是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强化立法保障。颁布实施《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在全省率先通过立法的形式,要求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3㎡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将新建和已建成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配建标准分别提高到30㎡和20㎡。强化设施配建。联合3部门印发《临沂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应按照“十五分钟生活圈”标准选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83处、农村幸福院751处,基本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落实“四同步”机制。落实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同步”机制,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和综合利用率均达100%。强化服务提升。依托敬老院、优质民办机构、国有闲置资产等设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推动镇街敬老院提质增效,目前建设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65处,镇街覆盖率达100%。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连锁托管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将服务延伸至村级幸福院、家庭照护床位和居家老年人,构建设施增量、服务提质、机制创新的镇域养老服务体系。如兰山区利用市福彩中心闲置国有资产,打造具备失能托养、孝善食堂、居家服务等功能的易康源综合养老中心,提供多元化服务,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养老服务需求。加强试点争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10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人口结构、人口变化趋势、社区特点,制定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顺利完成国家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二是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发展。加强“智慧+监管”。打造具备行业监管、业务开展、为老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基本养老服务平台,设置视频监控模块,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对全市187家民政服务机构运营进行实时监管;设置智慧消防综合安全管理模块,通过对水电气暖隐患实时监测预警,兜牢安全生产底线;设置防走失信息模块,通过一键通讯呼叫、电子围栏监测、血压心率监测预警等,为失智老年人提供走失预警、健康监测等服务。2024年我市被确定为省级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地区。试点“智慧+社区居家”。2024年,以兰山区为试点,引进北京“乐老汇”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智慧养老服务运营平台,打造集对下指导、老年助餐、失能照护、日间照料、人员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通过直营、赋能等方式,链接东苗庄等9个养老服务驿站,构建“享老居家养老院”体系。
三是实施适老化改造。加强政策保障。先后印发《全市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和抗战时期入伍老战士养老关爱服务实施方案》《临沂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改造条件,确定总体目标,制定项目清单。“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对2.8万户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大资金支持。统筹各级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吸引多方参与支持,按照户均改造标准不低于1500元给予补助。坚持“一户一策”改造方案。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年龄、居住条件、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一户一策”原则,根据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等原则,制定改造方案,明确具体改造项目、改造标准等内容,老年人有个性化需求的,可以添加自付费改造项目。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奖补政策。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一次性奖励,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技工院校)毕业入职人员,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补;落实职业技能等级奖补,对符合条件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1000-7500元奖补。加强人才培训。市民政局等16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孝善临沂”养老品牌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遴选市级培训基地13家,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分级分类培训5万余人次。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健康养老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养老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为45家机构、11家院校搭建交流平台,纳入养老服务领域专家11人,建立“院中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以赛促训”培养机制,定期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推荐选手多次获全国、全省特等奖、一等奖。加强宣传推广。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先进典型选树及典型事迹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推荐参加省级养老服务领域评先树优活动,评选齐鲁和谐(敬老)使者35人、沂蒙和谐(敬老)使者80人,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津贴,营造敬老孝老浓厚氛围。
五、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强化政策支持。出台《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租赁国有企业、社区闲置用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要求产权属于市、县国有企业,社区居委会,以及集体所有的、位于我市辖区内的闲置用房,向托育机构、养老机构出租执行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向居家和社区养老集聚发展。推动社会化运营。鼓励支持大型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参与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通过无偿或者低偿等方式委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社会化运营。目前,全市483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5家实现委托运营,91家实现民办民营,社会化运营率为48.9%。鼓励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印发《临沂市连锁化养老服务品牌奖补项目评选实施方案》,利用省级资金,在2024-2026年期间,每年评选连锁化养老服务品牌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解决养老服务“小弱散”问题,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发展质量、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养老。动员慈善组织参与养老事业,发挥慈善力量在推动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实施“三个一”即老年人健康行动、老年人关爱行动、老年人陪伴行动,推动“慈善+养老”的深度融合,累计投入1.13亿元,有100余家爱心企业、30余万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助老活动,对全市7000余个行政村开展老年人健康查体免费义诊活动,为3.5万名困难老年人免费做白内障手术,为残疾老年人发放轮椅3600辆,近百万老年人得到实惠。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结合您所提的意见建议,围绕打造“孝善临沂”养老品牌,以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为导向,加强统筹谋划,强化政策扶持,全面提升我市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联合市财政局,统筹各级养老专项资金,出台养老服务补助政策,重点支持孝善食堂、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构连锁化运营等方面,不断激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活力。二是健全设施网络建设。加强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连锁托管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并将服务范围和协调职能延伸至村级幸福院、家庭照护床位和居家老年人,推动设施增量、服务提质、机制创新,切实改变镇域养老服务设施“小、弱、散”现状。三是推进智慧养老赋能。以全省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建设为契机,加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 43153-2023)等标准,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等模块功能,提升数据赋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四是强化养老人才培养。扎实做好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工作,通过政策引导、职业培养、标准化建设、激励褒扬等举措,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养老人才,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五是加强优质企业培育。以深化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培育招引力度,在全市打造一批产业要素聚集、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善、质量水平一流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发挥辐射功能和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发展质量、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
最后,此复如有不妥,敬请指正,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临沂养老服务工作。
临沂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