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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mzj/2021-0000049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8-03
 文  号  临民函〔2021〕8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2021-08-03   作者: 点击数:  

范遵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临沂是人口大市、养老大市,截至2020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6万人,占总人口的19%,已成为全省老年人口第一大市,老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程度日趋严重。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尤为重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尤其是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打造乡村振兴“沂蒙样板”,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实现转型升级、高质发展。2020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并在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获得追加奖励。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日臻完善。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和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强力推动。市人大将《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计划,为养老服务发展和监管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级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打下坚实政策基础。市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配套文件32个,在土地保障、资金扶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二)养老服务扶持力度不断增强。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市直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在资金扶持方面。各级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财政配套力度,确保地方留成福彩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市级财政列支2100万元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大对上争取,临沂凯旋智慧健康养老中心、临沂同仁老年托养中心获国家发改委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资助。三是在土地供应方面。将各类养老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2018年以来共安排土地指标741亩,保障了31个重点养老项目建设。四是在人才培养方面。参与修订《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深入推进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近年来共培训养老管理、服务、评估人员和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3万余人次,市级财政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护理员培训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补助制度,市级财政对中级养老护理员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国赛,获全省团体二等奖、第三名;获全国个人特等奖1次、一等奖1次。

(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优化。一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联合自然资源、住建等4部门印发《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使用办法》,开展社区养老设施清查整治,严格落实“四同步”机制。二是实施“互联网+养老”。市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利用12349服务热线,整合家政、物业等服务组织,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医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构筑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目前服务平台已覆盖12县区,全市购买服务人数2.3万人次。今年,选择兰山区和兰陵县,与市建行联合打造集服务、统计、监管于一体的省级安心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试点,进一步提升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和利用率,下步将向全市推开。三是开展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选择费县等6个省重点扶贫县先行开展试点,打造“幸福院+周转房”集中居住养老模式,争取省级资金4018万元,市财政列支奖补资金100万元。共建设新型农村幸福院1045套,目前全部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一是继续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年内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7处、新增护理型床位2286张;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处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建立失智老年人防走失关爱机制,发放防走失手环3000个以上。在兰山等4个县区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对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二是提升敬老院服务功能。巩固提升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成果,在满足特困人员供养的前提下,面向社会老年人服务。加大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力度,引入专业服务团队,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三是提升幸福院功能。深化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打造兼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实现居住、就餐、娱乐、医疗服务等“一院多能”。创新运营模式,植入助餐送餐、长期托养等服务功能,在推行公益免费服务的同时,增加赢利点。

(二)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一是切实发挥养老机构“溢出效应”。鼓励养老机构参与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开展试点。探索开展城市社区助老食堂、农村老年餐桌试点,突出公益属性,兼顾微利,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助餐服务,重点保障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留守等特殊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探索开展养老机构家庭照护床位试点,积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居家探访制度,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将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列入各级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三)深化医养融合发展。一是支持医疗机构参与。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护理服务功能。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庭。设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设立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定期开展居家巡诊、护理服务和康复指导,为居家失能失智老人提供系统化服务,并将服务范围从医院、社区延伸拓展到居民家中。二是完善长护险制度。大力发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长护险适用范围进行认真研究,着力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减轻老人家庭经济负担。

(四)进一步加强监管指导,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继续优化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服务功能,建立全市养老机构视频监控系统。继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年底前《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100%。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市、县各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单位。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全市培训养老院院长150人、养老护理员5800人、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330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临沂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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